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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课程设置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8-10 09:42:38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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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课程设置
专业代码:050101
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学
专业建设主考学校: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珠海科技学院
学历层次:本科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备注
00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必考 笔试 3选2
00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必考 笔试
003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4 00540 外国文学史 6 必考 笔试  
005 00541 语言学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6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6 必考 笔试
007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7 必考 笔试
008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7 必考 笔试
009 00037 美学 6 必考 笔试
010 07564 唐宋词研究 4 必考 笔试
011 11342 民间文学概论 4 必考 笔试
012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0031 心理学 4 选考 笔试
103 00814 中国古代文论选读 4 选考 笔试
104 00821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4 选考 笔试
231 11345 文体写作 4 加考 笔试
说明:
1.港澳台考生可不考001、002、003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2.选考课程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2至104课程。
3.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4.根据粤考委〔2024〕5号规定,2025年本专业毕业使用调整后的思政课的代码、名称、学分,但仍执行旧专业考试计划中思政课设置的门数要求,即在3门调整后思政课中任选2门。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新)
(专业代码:050101)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0门52学分,选考课程6门30学分,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掌握汉语和中国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中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中国语言文学研究能力,能够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汉语言文学运用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鉴赏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初步从事本学科研究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社会实践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备宽阔的文化视野,能运用专业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不断获取知识的能力;
5.熟悉国家在汉语言文字和文学创作、传播以及语文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必考 笔试
003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4 00037 美学 6 必考 笔试
005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6 必考 笔试
006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7 必考 笔试
007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7 必考 笔试
008 00540 外国文学史 6 必考 笔试
009 00536 古代汉语 8 必考 笔试
010 00541 语言学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1 10196 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
101 00815 西方文论选读 4 选考 笔试
102 00816 文艺心理学 5 选考 笔试
103 10396 比较文学研究 5 选考 笔试
104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选考 笔试
105 13426 当代文学思潮专题 4 选考 笔试
106 14287 唐宋诗词专题 5 选考 笔试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1门,选考课6门,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6学分。
说明:
1.101至106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21学分。
2.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珠海科技学院
五、课程说明
1.西方文论选读
本课程以西方文学理论的进展、演变为历史线索,系统介绍和分析自古希腊以来的各种西方主要文学理论观点,梳理其中的基本概念及不同形态,从而帮助考生总结西方文学理论的经验和规律,深入把握文学的本质、特征,把握西方文论的内在精神,为进一步的学术思考建立必要的基础和参照。
2.文艺心理学
本课程主要运用心理学原理,研究文艺家在文学创作中的心理运演过程、文艺作品中的心理蕴涵、文艺接受中的心理规律,以及文艺心理与社会心理的关系等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特征,帮助考生对文学作品乃至人本身的理解,提高考生的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
3.比较文学研究
本课程旨在让考生整体认识比较文学学科,了解比较文学的历史发展、研究领域和主要问题,掌握比较文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培养考生用比较文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解读中外文学作品,认识总体文学乃至人类文学的基本规律,提高认识文学现象、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培养考生的民族情感,增强考生的文化自信。
4.当代文学思潮专题
本课程主要是从文学思潮的角度,全面认识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的各文学社团、流派及创作,进而深入认识和理解中国现当代文学,为培养考生的创造性思维奠定理论基础。
5.唐宋诗词专题
本课程旨在培养考生阅读和赏析唐宋经典诗词的能力,任务是分主题集中学习唐宋诗词的流派和典型作品;作用是提升考生的文学、文化素养,传承创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6.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略)
7.实践性学习环节课程(略,按主考学校要求执行)
六、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表
专业代码:050101/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学(专升本)
旧计划课程(原汉语言文学专业) 新计划课程 备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思政课顶替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540 外国文学史 6 3 00540 外国文学史 6 对应
顶替
4 00541 语言学概论 6 4 00541 语言学概论 6
5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6 5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6
6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7 6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7
7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7 7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7
8 00037 美学 6 8 00037 美学 6
9 07564 唐宋词研究 4 9 14287 唐宋诗词专题 5
10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10 10196 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11 00015 英语(二) 14 11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12 00031 心理学 4 12 13426 当代文学思潮专题 4 选择
顶替
13 00814 中国古代文论选读 4 13 10396 比较文学研究 5
14 00821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4 14 00815 西方文论选读 4
15 11342 民间文学概论 4 15 00536 古代汉语 8
  16 00816 文艺心理学 5
16 11345 文体写作 4 17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港澳台生加考顶替
  18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说明:
1.只能用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顶替新计划课程,不能逆向顶替。
2.1个序号为1门完整课程,1门课程只能选择一种顶替办法,不能重复使用。
3.对应顶替区课程,同一行1门课程顶替1门课程,不能顶替其他课程。
4.选择顶替区课程,旧计划任选1门课程顶替新计划任意1门课程。
5.旧计划序号12-14课程,既可任选两门顶替新计划英语(专升本)课程,也可按照选择顶替课程使用,但不能重复使用。
6.课程顶替具体规则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说明》。
相关通知: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增加主考学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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