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定于11月12日15时公布,详情见通知:
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于11月12日公布
根据省自考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自考工作实际,现就我市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复查申请
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为成绩复查申请受理时间。考生对本人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某课程的成绩有疑异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日时间段)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参加考试所在区自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各区自考办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见下表:
二、复查范围
广东省自学考试答卷复查范围仅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等项目,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等不在复查范围内。答卷复查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原件及其副本,也不得复印答卷。
三、复查结果反馈
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也可向受理答卷复查申请的区自考办咨询复查结果。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由受理答卷复查申请的区自考办组织通知考生领取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