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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州市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11-12 11:18:15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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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州市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自学考试有关考生:
2021年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成绩将于11月12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21年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的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11月12日15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官微(ID:gdsksy)和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网上申请打印课程合格证书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等相关手续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的单科课程合格证书,考试成绩、考籍数据等信息均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记录为准。个别确有需求的,将由考生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11月15日- 19日)自行在网上登记申请领取课程合格证书(https://zikao.gzzk.cn/student/hgzdj.asp),各区考办根据登记记录发放当期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发放地址见附件),过期不予补办,合格证书发放时间为3月28日。
三、考试成绩复查
(一)考生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11月18日-19日工作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登记查卷申请(申请地址见附件),如不能自行前往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登记查卷手续。
成绩复查是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工作人员查核试卷,查核的内容为试卷是否加错分、漏加分、登错分,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程度。
(二)复查及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人员进行试卷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登录查询,通过“报考”模块中的“查卷结果查询”功能,即可查询复查结果;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省教育考试院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
附件:2021年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广州市各区《课程合格证书》领取及查卷申请地点.docx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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